离婚后,产权变更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另一方不配合
离婚后房屋产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2.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