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因为其行为与家庭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无关。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