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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婚姻家庭 2020-07-23 01:32 标签: 判定 感情不和 分居 两年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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