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解除后可不可以要求返还礼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