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各带一个女儿但是没有共同的孩子,还可以批准生几个?
不能办理。如果再婚前你和再婚配偶的孩子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再婚后你们没有再次生育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11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