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最新的婚姻法
【法律意见】
1.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内财产如:钱: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2.。
如果房子也是婚内财产,可以给夫妻的一方。得到的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或者双方都同意把房子卖掉,共同分钱。
车子也是一样,得到车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3.还有股票,公司,店铺等婚内财产,在离婚时,也可以照此办理。
4.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严重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分法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