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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有期限吗

刑事辩护 2020-07-26 04:34 标签: 刑事 自诉 期限
刑事侦查活动本身是没有期限的,期限从侦查机关立案开始计算,到侦查终结止。但是侦查机关从开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后,就有了期限限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0天,拘留期限到了以后,要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以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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