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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强奸幼女吗?

刑事辩护 2020-07-26 09:54 标签: 强奸 幼女
1、在强奸犯罪中,奸淫幼女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我国刑法把未满14周岁的幼女列为法律特定保护的对象。由于奸淫幼女的行为严重摧残幼女的身心健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司法机关历来把奸淫幼女的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
2、这种犯罪的构成,客观方面表现为奸淫幼女的行为。由于幼女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辨别和反抗的能力,因此,一般地说,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被害幼女是否同意或者是否抗拒,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行为,就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则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主客观相一致,是正确认定犯罪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如上所述,奸淫幼女犯罪的构成,除了被奸淫的必须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这一客观要件以外,还必须有主观要件,即行为人明知(包括明知必然和明知可能)女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利用其弱点,达到奸淫的目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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