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应该如何构成的
刑事辩护
2020-07-22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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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
应该
构成
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该罪首先表现为违背被害人意愿,也就是说,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行为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这种意愿,不愿意是应当是表达出来的。如果性行为发生前,或者发生时,被害人在可以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却没有作出不愿意的表达,则一般不认为是强奸罪。在这里提醒:如果与不能表达意愿的人(如昏迷、醉酒、没有反抗能力的人、精神病人或者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等)发生性关系,一般也认定为违背被害人意愿,构成强奸罪。该罪其次表现为行为人使用了暴力、威胁或者伤害等手段。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暴力应做广泛的理解,有些行为看似并非暴力行为,但因为拘束了被害人的自由,也可能认定为暴力行为。最后,行为人表现出来的行为,应当是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如果表现出来的行为并非发生性关系,而只是想伤害被害人或者侮辱被害人,那么也不符合强奸罪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