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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强奸未遂怎样量刑

刑事辩护 2020-07-27 17:20 标签: 台湾 强奸 怎样 量刑
强奸未遂应当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比照既遂从轻处罚,通常情况下对强奸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这样法条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因此,强奸未遂也有可能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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