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孩子,女方带孩子两年,男方每月打生活费抚养孩子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抚养费多少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因此,如果你们有协议可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可补订协议。如果起诉法院,法院会按男方收入20-30判决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