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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吧抽烟,被带到派出所录了东西,是不是犯罪记录

刑事辩护 2020-08-05 00:41 标签: 网吧 抽烟 带到 派出所 东西 犯罪 记录
在网吧抽烟,公安机关不能对你进行处罚,你只是做为证人,应当处罚的是网吧经营者。
  公安机关对你录指纹,是建立信息库,目的是为了今后破案用,和你在网吧吸烟没有关系,因此,你完全可以放心。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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