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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嫖未遂应该怎么样处理,后果严重不严重

刑事辩护 2020-08-07 15:05 标签: 应该 处理 后果 严重
嫖娼不会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以未遂也不会构成罪。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卖淫、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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