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刑事构成要件包含什么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即行为人实施煽动行为,其目的在于混淆视听,蛊惑人心,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
(四)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