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过失销售劣药的应该如何处罚,销售劣药罪是否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劣药?

刑事辩护 2020-08-08 06:53 标签: 过失 销售 劣药 应该 处罚 要求 行为人 主观 明知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生产、销售劣药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明知销售的是劣药,过失销售劣药的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该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过失的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是否过失,要综合考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