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第二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过失引起火灾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过失引起火灾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过失引起火灾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过失引起火灾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