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么的
德州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6.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