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招摇撞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立案标准是应该如何样的?

刑事辩护 2020-08-10 07:14 标签: 招摇撞骗 北京市 海淀区 看守所 立案 标准 应该
你好,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立案标准是只要有这个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就会立案,是行为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述是招摇撞骗罪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得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招摇撞骗就会立案,不会因为骗到钱或者没骗到钱来决定立案与否。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