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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涉嫌传播淫秽信息被网警打电话叫去录口供

刑事辩护 2020-08-12 07:06 标签: 涉嫌 传播 淫秽 信息 网警 打电话 口供
您好,根据刑法第364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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