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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了然后需要带些什么材料去报销

劳动工伤 2020-08-12 16:34 标签: 工伤 认定 需要 材料 报销
工伤认定了,需要带些以下材料去报销: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8、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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