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生效不公平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生效的协议如果存在明显为公平的,对一方利益造成侵害的,协议是可以依法撤销的,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不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