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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信

劳动工伤 2020-08-20 14:14 标签: 试用期 辞职信
尊敬的公司领导:
希望你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此致
敬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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