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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婚姻家庭 2020-07-29 05:33 标签: 离婚 协议书 可以 外地 补办
【法律意见】
一、异地离婚只能诉讼到法院办理。
二、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包括以下内容: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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