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如何处理?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主体多无生活来源,先给付其一定费用,可以使他们生活有保障,从而有益于社会秩序的稳定。追索抚恤金案件,是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等因公牺牲或者伤残,应由民政部门依法对死者家属或者伤残者发放抚恤金而没有发给所产生的案件。对这类案件先予执行,既有利于鼓励军人及广大公民为国家献身的精神,也有利于法律赋予公民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得以实现。追索医疗费用案件,实践中主要是人身侵权伤害案件,这类案件的受害人住院治疗,往往需要住院费、手术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很多时候受害人及其家属难以支付,甚至影响治疗。对这类案件先予执行,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