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好几年,另一方能不能要求离婚?
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宣告失踪并非一般社会观念中的失踪,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的规定,必须满足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2年的条件,才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如果没有去法院要求宣告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法院一般会判准离婚。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因无法要求对方像正常的情况一样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要求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的规定,判令将失踪方的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