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字后,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可以反悔:
1、双方签订以登记离婚为生效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未能协议离婚的。
男女双方达成的以登记离婚为生效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签订协议后未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反悔的,应当认定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未生效,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重新进行分割。
2、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且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