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夫妻共同买的方子,补办只写一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7-30 13:17 标签: 夫妻 方子 补办 一人 名字 财产
【法律意见】
婚后购买的房产只写老公一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