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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我在外地,怎么办理

婚姻家庭 2020-07-30 20:57 标签: 离婚 外地 办理
找外地的律师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一)诉讼离婚。外地人在当地通过法院离婚,并且找外地的律师即可,实际上仅掌握住一个要件,就是作为被告的外地人必须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是当地法院受理的先决条件。
(二)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当地的民政局当然不办理户口不在该辖区的居民离婚。这样外地人即使相关问题协商一致了在当地的民政局就办不了,只能通过法院办理。扩展资料:外地法院受理案件一般需提供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这是法院受理的根据,否则是不予立案的。
起诉离婚的情况:家暴、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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