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用地能抵押吗
债权债务
2020-08-1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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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用地
抵押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内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如果科研用地具有容土地使用权的话,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