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可代位行使的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含哪些

债权债务 2020-08-12 19:44 标签: 代位 行使 债务人 第三人 权利 包含
可代位行使的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如下:
1、纯粹的财产权利;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
3、诉讼上的权利《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