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进入再审步骤后,债权受让人是否可申请变更诉讼主体?

债权债务 2020-08-13 10:31 标签: 进入 再审 步骤 债权受让人 可申请 变更 诉讼 主体
本案二审判决载明的“债权人”仍是投资公司,且二审卷宗中未存有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催收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投资公司述称“其是在二审判决作出后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催收函》送达棉纺厂的”,而棉纺厂未能证明其向二审法院递交了该《债权转让通知书》的相关证据。二审判决确认了投资公司对棉纺厂享有借款债权,此后,投资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了实业公司,并书面通知了棉纺厂。该债权转让行为合法,亦未加重债务人的偿债负担。综上所述,实业公司承继投资公司债权后,作为本案债权人申请再审主张债权,诉讼主体适格。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