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前由父母给我买了一辆车,婚后改成我老婆的名字
一、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律师意见:
1、根据上述规定,车为您夫妻双方婚后所得的赠与,赠与并未明确车辆只归一方所有,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车辆不同于房屋,并不以登记确认权属。
三、风险提示:夫妻应坦诚相待,多交流、沟通,是否离婚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