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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欠款债权人上门要债父母应该怎么样办

债权债务 2020-08-15 00:04 标签: 孩子 欠款 债权人 上门 要债 父母 应该
1、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涉及的只是合同当事人,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与其他人无关;
2、要债人让父母到欠债人父母那里去要债,从法律上来说,于法无据,通过法律途径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
3、要债人的行为,是由双方的父母为自己的事去操劳,有可能对方父母会因为压力或是面子,而代欠债人归还欠款。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其父母还钱,不存在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就有偿还义务。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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