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债务无支付能力该如何办

债权债务 2020-08-15 18:32 标签: 债务 支付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08条、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综上,如果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务,不构成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不会被追究刑责。
因此,此种情形下,即便债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且人民法院判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判决已经生效。债务人客观上却无执行能力的判决,也只能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
债权人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之中,要求由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制定分期还款协议,在综合考虑到债务人的经济收入、生活成本、承受能力的情形下,制定一个债务人可以接受的分期月度还款数额,要求债务人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分期还款协议之中的
约定,定期履行分期偿还债务的义务。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