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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存的债务承担

债权债务 2020-08-16 04:36 标签: 并存 债务 承担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以他人之债务有效的成立为前提,第三人以担保之目的,对于同一债权人新负担与该债务于其承担时有同一内容之债务之契约。并存的债务加入并不是一种债务的变更,债务已经由原债务人全部或部分转移到新的债务人身上, 因此并存的债务加入是一种债务转移。。《合同法》第 84 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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