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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08 标签: 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方式主要是三种: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原则,承担有限责任是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黄晓炎律师

黄晓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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