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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丢了对方不承认如何起诉

债权债务 2020-08-16 08:06 标签: 欠条 丢了 对方 承认 起诉
欠款起诉,有没有欠条无所谓,只要在审理过程中能够证明确实存在借款关系即可起诉要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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