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情况:针对私房来说,非产权人或产权人死亡的,非继承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针对公房来说,非共同居住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主要指他处有房的情形: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因为已经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等。
【法律依据】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