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制是我国继军衔、警衔后实行的第三种衔级制度。
关衔是区分海关关员等级、表明海关关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海关关员的荣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于2003年实行关衔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设五等十三级,最高级别为海关总监。
海关总署、分署、特派员办公室、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和办事处的国家公务员可以授予海关关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第二条,海关实行关衔制度。海关总署、分署、特派员办公室、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和办事处的国家公务员可以授予海关关衔。 海关缉私警察实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