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诉讼的形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如调解没有成功不予离婚的话,六个月以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在第二次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会允许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