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1、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2、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