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1)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