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也就是说原来的费用不够维持生活,因病,上学需要增加,和有其他正当理由就是必须要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