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 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 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