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滞纳金的算法。
第1、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2、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至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