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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2 21:42 标签: 寻衅滋事罪 构成 要件 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者公私财产造成损害。

(二)是客观要件: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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