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
全国的环保税收标准各不相同,以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山东等省市为首。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