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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危房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20-08-25 05:00 标签: 危房 处理

d级危房如何处理,D级危房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经鉴定为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住宅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应当及时撤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

告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和限期采取解危措施;对D级危险住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危险住宅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以查封。

D级危险住宅危及公共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法律依据】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情形可认定为D级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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