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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大病补助政策

婚姻家庭 2020-08-20 13:03 标签: 贫困户 大病 补助 政策

贫困户大病补助申报程序为: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在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进行大病救助。

由贫困户个人申请,在所在镇街填写大病救助申请,经镇街民政站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大病救助实行一季度一审批。

救助标准如下:对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救助。对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70%,最高救助不超过3万元。

对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户,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不超过2万元。所需资金除省市补助以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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