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